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1230筆記

*公眾借閱權(Public Lending Right, PLR)
有41個國家立法承認公眾借閱權,但祗有28個國家實施公眾借閱權制度

*公眾借閱權實施內容, 因應國情而有出入, 大體上遵循兩個原則:
˙承認圖書館出借圖書導致作家權益受損, 應該給予補償;
˙該等補償用於加強文化活動

*施行的重點有四:
˙文學創作
˙作家的社會福利之一
˙視為著作財產權的一部份
˙採用大英國協模式


今天老師讓大家寫出自己覺得最重要的部分來當題目。
以下是我出的題目:
Q:何謂自由文化著作,並請說明自由的權利。

1223筆記

*芬蘭圖書館法
本法規定圖書資訊服務應由地方公共圖書館提供, 並推廣該等服務至其他區域及全國。
目標:公共圖書館提供的圖書資訊服務, 其目標是提供全體民眾平等的機會, 供
(1)個人修練
(2)追求素養及文化
(3)發展知識、建立個人及公民技能
(4)培養國際觀
(5)終身學習。

The objective of the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provided by public libraries is to promote equal opportunities among citizens
(1)for personal cultivation 個人的成長
(2)for literary and cultural pursuits
(3)for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knowledge, personal skills and civic skills
(4)for inter-nationalisation
(5)for lifelong learning.

地方政府應依本法的規定, 安排圖書資訊服務。

在圖書館內使用館藏, 或外借該等館藏, 都應免費。

*芬蘭圖書館條例(Decree)
˙第一條 公共圖書館的中央圖書館功能(Functions of the Central Library of Public Libraries )
公共圖書館的中央圖書館應具備下列功能:
(1)做為全國的館際互借中心(act as the national interlibrary lending centre )
(2)推動公共圖書館彼此的合作, 以及公共圖書館與科學圖書館的合作(promote co-operation of public libraries and between public and sci-entific libraries )
(3)發展組織圖書資訊服務必要的方法及工具(develop common methods and instruments necessary for organising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
(4)由相關部會指定的其他業務 (perform other duties assigned by the competent Ministry. )
˙第二條 地區圖書館的功能(Functions of a Provincial Library )
地區圖書館應具備下列功能:
(1)支援區域內公共圖書館的資訊及館際互借服務(support the information and interlibrary lending services of the
public libraries within its region )
(2)發展與自身工作相關的資訊服務(develop information services relating to its own sphere of opera-tion)
(3)就圖書館工作的新模式及發展計畫, 提供人員的訓練(provide the personnel of the sphere of operation with training in new forms and development projects of library work )
(4)由相關部會指定的其他業務 (perform other duties assigned by the competent Ministry. )
˙第三條 地方政府的功能(Functions of the State Provincial Office )
地方政府應具備下列功能:
(1)與相關部會合作, 監督及推動民眾需要的圖書資訊服務, 評鑑該服務的近用性及品質(in co-operation with the competent Ministry, monitor and promote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needed by the population, and evaluate the accessibility and quality of the services )
(2)推動地區、全國及國際的圖書資訊服務計畫(promote regional,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projects in the field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
(3)由相關部會指定的其他業務(perform other duties assigned by the competent Ministry.)
˙第四條 人員資格
圖書館法(904/1998)第8條第一款指稱的員工, 3分之2以上必須 具有大學學位或大專文憑, 或擁有專業資格, 包括在大學或職業機構修習圖書館及資訊的相關課程, 取得20學分。
在地方政府負責圖書資訊服務的人員, 必須具有較高的大學學位, 以及取得35學分的圖書館及資訊相關課程資格。
˙第五條 實施
本條例自1999年元旦開始實施。
第4條第1款不適用於本條例實行前, 已在圖書館任職的人員。
本條例實施後, 任何職缺的晉用, 都必須符合本條例的規定。
本條例實行前, 應採取必要措施準備實施。
˙第六條 人事過渡條款
此處不詳述
˙第七條 研究工作過渡條款
此處不詳述



*Customer charter

1216筆記

*借書不用還
借書不用還,是圖書館2.0最明顯的特徵之一。還書不是議題,借書也不是目標,適時適地讓讀者讀到預期的書,才是圖書館存在的目的之一。

1602年,湯瑪斯‧博德利爵士捐贈圖書館給牛津大學,指定該圖書館不僅服務牛津大學師生,還應服務所有文人(Republic of Letters); 館藏供社會大眾使用,不要求與牛津大學或學術有關;當其他的圖書館還限制讀者資格時,博德利圖書館已被稱為牛津大學的公共圖書館(The Publique Library of the Unviersity of Oxford), 直到今天,六成的讀者來自牛津大學之外。

社會上已有很多書是不用還的,基於宗教、意識形態、社會責任等目的,有些人編印特定的圖書,讓它們在社會流動。

出版社效法美國的行書計畫(Bookcrossing),在臺灣發起「書本冒險旅行計畫」,請求讀者把看過的書,置於公眾場所,供有緣人隨機取閱、歸還,讓圖書展開不可知的旅程。

讀者主動不還書,圖書館可以停止該讀者的借書權,並依照圖書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自行報廢。以臺灣社會的風氣,圖書館很難採取法律行動,將該書強制取回。所以,不必費心於取回未還的圖書。

*著作財產權的研究,發展出多種授權模式,「創用CC」保留著作財產權所有人的商業利益,且讓網民成為現成的業務員,透過持續的授權,每個人都可以
˙重製本著作、將本著作收錄於一個或多個編輯著作之中、以及當收錄於編輯著作時重製本著作;
˙創作及重製衍生著作;
˙散布、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本著作(包括收錄於編輯著作中之本著作)重製物或錄音物;
˙散布、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或以數位聲音傳輸方式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衍生著作重製物或錄音物。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與國際圖書館協聯盟(IFLA)共同主張: 「公共圖書館提供無私的服務, 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 應該是期待圖書館能夠摒除舊思維的限制, 在新科技的協助下, 發揮圖書館的既有理想,讓讀者可以儘情地享用資訊大餐,沒有任何顧忌。
這就是圖書館的理想,借書不用還。

1202筆記

中國公共圖書館

*清
光緒31年(1905)在湖南省成立第一所公共圖書館, 是為官辦新式圖書館之首聲。

宣統元年,地方大吏上奏請求創設圖書館,似乎成為風氣。

京師圖書館成立後, 民國5年(1916)3月,教育部通令,「凡國內出版書籍,均應依據出版法,報部立案,而立案之圖書,均應以一部送京師圖書館求藏,以重典策,而光文治。」

民國15年,教育部訓令各縣「凡商店出版及私人著述圖書,應以四部送各省教育廳,由廳分配。以一部呈部,轉發國立京師圖書館,一部逕寄國立編譯館,二部分存各省立圖書館,及各該地方圖書館。

*當代
在中國來說,公共圖書館取決於具體城鎮的大小及當地政府的投入,圖書館的狀況及藏書量相對會有很大的差別。

中國的公共圖書館大部分是在省、市、縣、鄉等地域劃分的基礎上由政府投資建立的,依次分類為:國家圖書館、省級圖書館、市級圖書館、縣級圖書館;城市圖書館、教會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音樂圖書館、青年圖書館、醫院圖書館、監獄圖書館、工具書圖書館、盲人圖書館、軍隊圖書館。

1125筆記

IFLA - Collection development [館藏發展] & Human resources [人力資源]

每個公共圖書館都必須有一份經上級主管機構認可的館藏資源管理書面政策,政策的目標是保證在館藏維護和發展以及資源利用方面的持續連貫性。

* 政策的內容
館藏資源管理政策可以包括適用於所有圖書館的普遍原則,包括適合某些國家或地區的一般性原則,還可以包括專門針對某個圖書館的特殊原則,可以涉及下列因素:
˙普遍性
˙一般性
˙特殊性

*館藏資源的簵圍
公共圖書館必須提供各種不同載體的充足廣泛的館藏資源,以滿足本社區居民的需求和興趣愛好。地方社區和社會的文化必須在館藏資源中得到反應。公共圖書館的發展必須與新型的信息載體和信息利用新方法的發展同步。所有的信息,不論何種載體,都應當儘量提供給本社區的用戶使用。地方信息資源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

*館藏的準則

館藏的主要準則應當是:
˙為社區的所有成員提供大批館藏資源
˙提供各種載體的資源,使社區所有成員都能利用圖書館的服務
˙收藏新書
˙提供大量小說類和非小說類圖書
˙提供非印刷資源
˙提供對館外資源的獲取,如其他機構的圖書館、電子數據庫、地方組織;政府部門或社區口述文化知識
˙淘汰破損過時的圖書、非印刷資源和信息資源

*圖書館員工的技能
公共圖書館是以社區所有成員為服務對象的工作機構,這些成員有多種多樣的和經常變化的需求。公共圖書館員工需要較高的技能與素質,包括人際交流技巧、社會意識、團體工作和領導能力,以及實踐能力和組織工作能力等。公共圖書館員工最基本的素質和技能要求可以用下列幾點來說明:
˙能夠與人們友好交流
˙能夠理解用戶需求
˙能夠與社區個人和團體合作
˙了解和理解文化多樣性
˙了解圖書館的館藏資源,知道如何利這些資源
˙理解和贊同公共服務原則
˙能夠與其他人合作,共同提供圖書館優質服務
˙具有組織技能,能夠靈活識別和適應變化
˙具有想象力、洞察力,願意接受新鮮事物和觀念
˙願意改進工作方法來適應新的情況
˙了解信息和通信技術

1118筆記

公共圖書館是人類的偉大發明之一,提供自由的資訊,供民眾免費取用。

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總統在1941年元月6日對美國第77屆國會發表咨文時,提到的四大自由。
「在我們力求安定的未來的歲月裡,我們期待一個建立在四項人類基本自由之上的世界。

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發表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第二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人人有以自己的方式來崇拜上帝的自由。

第三是不虞匱乏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一種經濟上的融洽關係,它將保證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居民都過健全的、和平時期的生活。

第四是免除恐懼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世界性的裁減軍備,要以一種徹底的方法把它裁減到這樣的程度:務使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有能力向全世界任何地區的任何鄰國進行武力侵略。」

*自由文化著作
大多數作者(不論是否來自那個領域或專業)都支持促進一個創作品能有創意地進行散播,重複使用與改作的環境。因為越容易重複使用與改作創作品,我們的文化就將越豐富。
為了確保這樣環境能順暢地運作,作品的“作者權”(著作權)應該是“自由”的,在此所提到“自由的權利”包括:
˙自由地使用(freedom to use)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獲得使用該創作品的益處

˙自由地研析(freedom to study)創作品的權利,並且得以應用透過該創作品所獲得的知識

˙自由地製作與散佈複製品(freedom to make and redistribute copies)的權利,不論所複製範圍為全體或部份,亦不論複製對象為資訊或表述

˙自由地更改與改進(freedom to make changes and improvements)的權利,並且得以散佈其衍生創作品

1104筆記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1994

*學校圖書館宣言
全員教學的學校圖書館
目的:讓學校裡的每個人都進入教學的領域
任務:學校圖書館提供的服務、圖書及資源,讓學校社區成員學習成為各種格式與媒體資訊的批判性思考者與有效果的使用者。

學校圖書館提供的服務,必須平等對待學校社群裡的所有成員,不受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國籍、語言、專業或社會地位的影響。不能使用圖書館主流服務及資料的人,學校圖書館必須提供特別的服務和資料。

近用服務和館藏時,必須以聯合國人權宣言為基礎,不得受限於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政治或宗教的檢查,或商業的壓力。

*學校圖書館的目標
學校圖書館是教育過程的一部份,下列事項是發展素養、資訊素養、教學、學習與文化的要項,也是學校圖書館的核心服務:
˙支援與強化經由學校宣示的任務與課程體現出來的教育目標;
˙發展並支持學童的閱讀與學習的習慣和趣味,終其一生使用圖書館
˙提供創造與使用資訊的機會,形成知識、諒解、想像和享受
˙支援學生評鑑與使用多種形式、格式與媒體的資訊,做為學習及實踐技術所需,包括社區內敏感的溝通模式。
˙提供近用本地、地區、全國與全球的資源與機會,讓學生接觸多元的杷念、經驗與意見。
˙組織各種活動,鼓勵文化與社會化的覺察與敏感度。
˙與學生、教師、行政人員與家長攜手達成學校的任務,宣告智性自由與近用資訊是達成負責公民與參與民主的必要部份。
˙推動閱讀,將學校圖書館的資源與服務,推向整個學校社區及其以外的地域。

*學校圖書館的人事
學校圖書館員是合格的專業人員,負責規畫及管理學校圖書館,在適當的職員支持下,與學校社群內的所有人員共同工作,並保持與公共圖書館等單位聯繫。

*學校圖書館的營運
為確保有效及可靠的運作:
˙學校圖書館服務的政策必須明述與學校課程有關的目標、優先順序及服務。
˙學校圖書館必須依照專業標準運作及維持。
˙服務必須被學校社區全體成員近用,於在地社區內運作。
˙鼓勵與教師、學校高階管理層、主管、父母、其他圖書館員及資訊專業人員與社區團體合作。